证券代码:600279           证券简称:重庆港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公告编号:临2023-015
 
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
关于修改《公司章程》的公告
 
  
   |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。 | 
 
 
根据经营管理需要,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拟增设总工程师1名,并拟将总工程师纳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围。为此,公司对《公司章程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,修订前后对比表如下:
 
  
   | 修订前 | 修订后 | 
  
   | 第十二条 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、副总经理   、财务总监。 | 第十二条 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、副总经理   、财务总监、总工程师。 | 
  
   | 第一百二十七条 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,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,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 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。 | 第一百二十七条 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,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,设总工程师一名,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 公司总经理、副总经理、财务总监、董事会秘书、总工程师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。 | 
 
此议案已经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,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。
特此公告
 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3月25日